多年來我們以IPM的標準作為我們優質的服務,主要的措施包括檢查、監察、品種鑑定、減少蟲害滋生的源頭和改變其棲息的環境,同時亦可輔以生物防治法及化學性的除害劑。綜合蟲害防治方法如使用得宜,在控制蟲害滋生的同時,亦可大大減少除害劑的使用;也可以減輕頻繁使用單劑所引起的抗要性,既顧及公眾健康,又符合環境保護原則。
綜合害蟲管理,簡稱為IPM,包括三項基本原則:

  1. 將害蟲之族群控制於經濟危害水平之下,而非趕盡殺絕;
  2. 防治的方法儘量採用非化學藥劑;
  3. 當藥劑非用不可之情況下,應慎重選擇,將其對生物、人類及環境之影響減至最低。同時兼顧公眾健康、保護環境及有益生物之作物管理方法稱為綜合管理。

因此,IPM之管理策略應掌握下列原則:

  1. 可實際執行 (Practical) 且簡單易行;
  2. 施行之最有效時機極易掌握;
  3. 符合經濟 (Cost-Effective) 原則,實際施行時所須耗費之人力及時間 ,須不超出栽培管理所能容許之最高限;
  4. 切合實際 (Realistic),具彈性但可確實執行;及
  5. 可貫徹完成者 (Achievabl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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